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以贯之扎实推进福建生态省建设

来源:青年大学习

 

2022-09-01 16:55:46

福建山海相连、美丽清新,是我国东南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开创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协同并进,实现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3个万亿元台阶和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双丰收。

一、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独特优势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党领导人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重大理论成果,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涵盖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等,是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强大思想武器。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同志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理念,部署推进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早在20世纪80年代,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时,就主持开展了筼筜湖治理,此后组织推动了宁德荒山治理、福州内河治理、莆田木兰溪治理、龙岩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武平集体林权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实践。1997年,习近平同志在三明将乐常口村调研时强调,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2000年,习近平同志当选福建省省长后调研的第一个省直部门,就是省环保部门。同年,习近平同志顺应人民群众期待,极具前瞻性地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亲自担任福建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开展福建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生态保护调查,亲自领导编制《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经过20年的努力奋斗,把福建建设成为生态效益型经济发达、城乡人居环境优美舒适、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全面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繁荣、山川秀美、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省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关心关怀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深刻指出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抓的建设。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福建建设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明确要求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文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殷切希望我们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上述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和重要要求,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脉相承,是福建的独特优势和宝贵财富,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我们必须全面把握、融会贯通、深入落实,更好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开创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以实干实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福建生态环境迈向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海更净

多年来,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省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清新福建”形象更加亮丽。

一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生态优先的导向更明。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自觉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坚持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坚决摒弃不顾生态环境影响上项目的行为,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福建全省9市1区总共84个县(市、区),对南平、龙岩、三明、宁德、平潭5个地级市(区)和34个县(市、区),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重点考核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持续调结构、优布局,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为全国平均的68%、60%,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为全国平均的一半,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58%,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91%。

二是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污染治理的力度更大。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重点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消除劣Ⅴ类小流域和“牛奶溪”,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汀经验”入选世界生态修复典型案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武夷山国家公园成为全国首批设立的国家公园,福建全省设立各类保护地369处、自然保护区3300个。统筹推进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攻坚整治。根据统计部门满意度电话调查,2021年福建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3.5%。

三是坚持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更活。福建是国家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中央赋予了福建先行先试、为其他地区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路子的重任。我们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大胆改、深入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部署的6大领域26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模式、福林贷、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机制等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全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性生态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试点,累计完成赎买43.7万亩,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激励机制,率先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其中林业碳汇成交金额4665万元、交易额居全国首位。

四是坚持用法律武器管权治吏、护蓝增绿,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更严。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我们强化宪法法律实施和制度执行,并结合福建实际,构建更严格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管执法体系,着力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9市1区党政“一把手”,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制定《福建省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全省划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单元17429个,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自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万起,处罚金额达14.7亿元。

如今的福建,天更蓝了,2021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2%,PM2.5年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山更绿了,全省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3年保持全国首位,9市1区全部获评国家森林城市;水更清了,12条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7.3%,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海更净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85.2%,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37%以上。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生动缩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

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新发展阶段生态省建设实践,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福建力量。

一是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十四五”期间,福建进入了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客观上还需要新上一批重大项目,不可避免将新增部分能耗总量,统筹发展与保护的任务艰巨。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整体布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制定出台福建省“双碳”工作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分区域、分行业、分年度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绿色发展,关键是做大做强做优绿色经济。这是提高发展效益、增进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与社会联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们召开了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绿色经济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四个重点领域之一来深入推进。我们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打造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壮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快“电动福建”建设,加强城市森林、城市绿地、城市绿道、亲水空间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7.4%,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化碳市场建设,巩固提升林业碳汇,实施海洋“蓝碳”工程,提高陆地、海洋等重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建立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动发展方式发生结构性变化。绿色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要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深化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实现设区城市垃圾分类全覆盖,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二是精心守护青山绿水,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绿色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尽管福建生态环境质量长期保持优良,但生态环境质量高位运行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生产生活活动较多地集中于特定区域,这导致区域性、结构性的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沿海地区臭氧污染凸显,城市控尘减排压力大,个别断面水质不稳定等等。生态环境质量“不进则退”,必须坚决守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接续努力,让青山绿水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增进绿色福祉,关键是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我们将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面落实省领导包案、第三方监督评估等整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红黄牌”警示制度,确保逐项整改到位。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扎实抓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小流域治理等重点工作,力争到2025年,福建全省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重点岸段无明显海漂垃圾,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大力实施闽江、九龙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福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7%,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3%以上。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和尾矿等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防范和化解好环境风险。

三是巩固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探索完善绿色制度体系。当前,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这些年,中央和省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大多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有关。必须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制度创新,增强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使之成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

探索完善绿色制度体系,关键是发扬“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精神,加强跨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推进。我们将优化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推进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覆盖全省、动态更新的国土空间“一张图”。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推进三明、南平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态产品产权制度,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补偿机制,接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绿色金融、环境权益交易等改革,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流域、海洋、农村环境等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综合执法及生态司法等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制(修)订应对气候变化、水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绝不手软、严加惩处。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人类未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更高起点上深化生态省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与实践》  专刊作者: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