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广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广州市2020年度“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零涉毒)社区(村)”试点创建单位的公示

2020-05-18 17:10

根据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关于转发<关于申报省级“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二期试点创建单位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委政法委、团区委推荐,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审议,拟定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桂花苑社区等30个社区(村)为广州市2020年度“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零涉毒)社区(村)”试点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518日至520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团广州市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反映有关情况,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广州市2020年度“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零涉毒)

      社区(村)”试点创建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8

联系人:金奇,81367890

广州市2020年度”双零“社区试点单位公示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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