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捐赠者们,感谢您对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支持与信任。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操作指南。希望您在捐赠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01
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温馨提示:年度汇算期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您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捐赠信息的填写务必准确、完整,以免影响您的税前扣除申请。
02
操作步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请确保您已下载并登录了个人所得税APP。您可以通过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
入口一:首页【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进入;
入口二: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
入口三: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


(2)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
选择申报年度【2023年度】,【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后,您会看到标准申报须知事项,里面有许多您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了解的内容,请您仔细阅读。认真阅读完须知后,您可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下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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