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社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大力建设青年众创空间,鼓励扶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广聚英才计划” 推动青年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穗字【2021】1号)文件要求,参考《关于印发<广州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阵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拟常态化组织开展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4年—2025年,常年受理,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
二、申报主体
广州市内符合由政府、高校及民营企业用于开展青年创业服务、集聚创业企业的孵化平台(包括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科技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小型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在线创业服务平台等)。
三、青年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1.青年众创空间须为在广州地区登记注册的经营实体场所(经营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比不少于50%。非自有物业的,应当保证有3年以上支配权。
2.设立专门的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或部门,为创业青年及青年人才提供创业咨询、培训、金融服务、企业管理、法律、人力资源、计划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专业孵化服务。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明确的服务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4.在孵企业(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青年创业企业(项目)占60%以上。青年创业企业(项目)是指注册不足两年或尚未注册公司,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企业(项目)核心成员。
5.常态化开展各类党团员学习交流活动,或积极配合团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党团建设与宣传工作。
6.场地在消防、安全生产、环保、规划报建等方面的相关检查合格。
7.场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相关情况审核合格,且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针对特别优秀的平台、载体,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认定材料要求
1.青年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附件1);
2.基地建设情况报告;
3.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政府投资的还需提供资金或场地的投入等证明,如税务部门出具的资金发票、场地使用协议等),如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基地(如高校)则由主管部门出具经营主体资格证明原件;
4.申报单位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孵化基地消防、安全生产、环保、规划报建等相关证件;
6.已入孵企业(项目)名单(含项目名称、企业法人、联系方式、注册资金、入驻时间等基本信息);
7.党团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8.场地实景照片(4-6张);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需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可登陆“青创汇”广州青年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www.gz12355.net),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加盖骑缝章),以“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备注格式发送至邮箱gzqncyds@126.com。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骑缝章,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541号广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7楼713室)。
2.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并根据综合情况形成认定建议意见。
3.市青创中心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标准的青年众创空间在青创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将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名单向团市委、市委人才办报备。
4.公示无异议的,颁发“青年众创空间”牌匾。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20-38471653;020-38498449
附件:1.青年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2.青年众创空间认定评估表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