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组织开展2021年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
各区团委,各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社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大力建设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根据《关于印发<广州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阵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团穗办【2019】36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广聚英才计划” 推动青年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穗字【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广州市内符合由政府、高校及民营企业在广州市兴办的,用于开展青年创业服务、集聚创业企业的孵化平台(包括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科技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小型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在线创业服务平台等)
二、青创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1.青创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须为在广州地区登记注册的经营实体场所(经营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比不少于50%。非自有物业的,应当保证有3年以上支配权。
2.设立专门的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或部门,提供创业咨询、培训、金融服务、企业管理、法律、人力资源、计划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专业孵化服务。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明确的服务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4.在孵企业不少于10个,其中青年创业企业占60%以上。青年创业企业是指注册不足两年,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股权不低于30%的合伙人。
5.常态化开展各类党团员学习交流活动,或积极配合团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党团建设与宣传工作。
6.孵化基地在消防、安全生产、环保、规划报建等方面的相关检查合格。
7.孵化基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相关情况审核合格,且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三、认定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2.受理单位(市青创中心)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孵化基地运营专家和创业导师按照基地认定评估标准,对基地的场地、人员、配套服务及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3.评估合格的基地,呈报市青创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市青创中心将孵化基地及法人代表材料发至市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青创中心呈报团市委,将符合标准的基地在团市委、青创中心等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将青年众创空间认定名单向市人才办报备。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青创中心与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并颁发“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牌匾。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认定材料要求
1.《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2.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建设情况报告;
3.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政府投资的还需提供资金或场地的投入等证明,如税务部门出具的资金发票、场地使用协议等),如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基地(如高校)则由主管部门出具经营主体资格证明原件;
4.申报单位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孵化基地消防、安全生产、环保、规划报建等相关证件;
6.已入孵企业名单(含项目名称、企业法人、联系方式、注册资金、入驻时间等基本信息);
7.党团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8.基地实景照片(4-6张);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需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请认定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加盖骑缝章)于2021年10月29日17:00前,以“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备注格式发送至邮箱gzqncyds@126.com。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骑缝章,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1年10月31日17:00前报送至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541号广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7楼713室)。
3.相关要求:纸质材料受理前需完成网上申报,且纸质材料内容需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否则无效;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报送将不予以受理。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8498449
附件:1.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申请表
【附件1】广州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docx
2.《关于印发<广州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阵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团穗办【2019】36号)关于印发《广州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阵地认定和管理方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