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采购人)对“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2026年内部审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2026年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
(1)现场审计阶段:2026年7月至2026年10月(以实际开展时间为准),完成各单位的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2)协助审计服务阶段:2026年11月至2027年5月(共7个月,以实际开展时间为准),由中标单位选派1名中级会计师在团市委机关全日制驻点协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地点:广州市内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33.1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壹仟元整),其中团市委机关20万元;直属事业单位市青年文化宫2.5万元、市少年宫1.2万元、市团校2.6万元、市青创中心1.8万元、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3万元、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和青少年融媒体中心2万元。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工作内容
根据《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内部审计规定》,参照《2026年度广州市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拟定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内部审计,主要包括:对2026年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对部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开展专项审计。
1.团市委机关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开展2026年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计。针对召开共青团广州市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团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任期2年)、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和青少年融媒体中心(任期2年)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开展内部审计回头看。针对被审计单位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回头看,对问题进行逐条梳理,找准漏项弱项,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监督评价,确保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4)其他专项服务。第三方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照项目的形式派遣专人现场驻点,协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原则上每个项目应有1个驻点人员,团市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驻点人员不重合。负责选派1名中级会计师在团市委机关全日制协助开展内审工作7个月。协助做好对各直属事业审计整改等工作的督导检查,提供常态化的业务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组织团市委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业务培训。
2.各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五)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要分别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成立项目组,原则上机关和直属单位项目组不重叠。
2.项目组要在审计调查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下列内容: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审计时间进度计划等,审计实施方案需接受采购人审核后施行,现场审计完成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复核审计事实是否清晰、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底稿定性是否恰当。审计报告征集意见稿下发前需采购人进行复核。项目组针对反馈意见进一步研究和核实,并对审计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项目组需将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底稿及佐证材料)在审计报告出具时一并移交采购人存档。
(六)审计结果要求
1.审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审计报告(一式8份)、电子版报告(Word格式)、审计底稿及相关证明材料。
2.交付时间:现场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和经被审计单位签章的取证单;收到采购人复核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稿核实。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方应先响应采购需求文件的内容,对每个审计项目进行分别报价,审计报告按项目分别出具。
2.六家直属事业单位现场审计期间有重叠,同一单位需由同一项目组进场审计,报价时需统筹考虑。
3.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各项杂费以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实行双限价,即总报价及单价都不能超过采购人发布最高采购限价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限价。
5.采用“统招分签模式”。由中标单位与团市委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进行议价(成交价格不可高于中标价格),完成交易后分别签订合同。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具有入围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审计服务定点服务资格,提供相关依据。
(四)具备同类型案例经验的公司优先,并提交案例材料。
四、职业道德及保密要求
(一)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
(二)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职业道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义务:
1.对于审计对象必须保密。
2.对于审计结论必须保密。
3.对于审计资料所有内容必须保密,不能用于牟利或外泄。
4.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依法回避。
5.对会计资料、证据妥善保管,防止资料、证据灭失。
6.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审计项目的任何资料(包括故意透露、过失泄露以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或中标人内部与本审计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员。
7.中标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采购人工作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应承担保密责任。
8.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至采购人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信息时为止。
五、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8时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单位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其他商务资料)按照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6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七、安排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6年7月14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楼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20-81362597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