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版)》、《广州市团校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现将广州市团校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资产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团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单位、地址,人员、电话
单位:广州市团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87543587
广州市团校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