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团校资产处置的公示

2026-07-27 08:38

根据《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版)》、《广州市团校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现将广州市团校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资产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团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单位、地址,人员、电话

单位:广州市团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87543587 

 

附件:广州市团校2026年国有资产处置公示清单

 

                                    广州市团校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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