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和青少年融媒体中心(采购人)对“广州青年”新媒体平台“广州青春合伙人”品牌(第二期)青少年产品辅助制作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青年”新媒体平台“广州青春合伙人”品牌(第二期)青少年产品辅助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合同发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2.地点:广州
(二)主办单位
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和青少年融媒体中心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为更好沉淀“广州青春合伙人”计划所打造的宣传“素材库”“人物库”“案例库”,进一步擦亮广州青年宣传工作品牌,为编制《广州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6—2035年)》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拟重点依托“广州青年”新媒体平台开展“广州青春合伙人”品牌项目工作。
(五)工作任务要求
1.制作青年相关主题视频10个,单个视频时长原则上不低于1分40秒、不超过5分钟,需适配不同短视频平台传播属性,总时长不低于17分钟;
2.制作少先队相关主题视频6个,单个视频时长原则上不低于1分20秒、不超过5分钟,需适配不同短视频平台传播属性,总时长不低于8分钟;
3.制作主题海报(含SVG)6个,原则上尺寸比例为3:4或9:16(超长异形可裁切计算),SVG根据要求及内容需要确定尺寸比例,分辨率不小于72dpi;
4.制作主题图文内容800条,需体现团属媒体属性和独特风格;
5.视频、海报应为原创。视频、海报、图文应以“广州青春合伙人”专题为主线,具备统一完整设计调性和策划思路,贴合广州青少年工作、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等主题;
6.进行数据筛选呈现(含“广州青春合伙人”品牌第一期数据),数据量不低于3200条。
(六)其他要求
1.建立与采购人24小时全天候(含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密切对接机制,30分钟内响应工作需求,各工作环节紧密衔接,负责本项目工作团队成员需在4人以上,接受驻地服务办公模式,至少包括策划制作保障人员、视频制作保障人员各1名。
2.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较详细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8时00分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荔湾路147号4楼。
六、安排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6年8月13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荔湾路147号4楼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和青少年融媒体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4楼
联系人:匡先生
电话:020-81362950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等
广州青年运动史研究和青少年融媒体中心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