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

 

2019-02-25 10:05:35

2019年“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

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采购人)对2019年“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

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

(四)项目简介 

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及实力的社会组织依托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平台、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等阵地常态化参与“花城有爱,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全方位、多渠道、一体化的服务,创建一个未成年人保护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的平台。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配合开展“花城有爱,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服务。在项目服务期内,中标承接机构委派6名社会工作者和1名实务督导到本项目专线阵地开展热线咨询、远程辅导、个案跟进等常态服务。根据工作指引提供一站式、开放型服务,开展重点个案的评估、转介和跟进服务,联动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为有需要接受服务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合适的服务配置。

2.开展“花城有爱,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教育和社会倡导工作。一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未成年保护周体验活动、轻松备考阳光行动、青少年自护行动、服务体验开放日活动、青春与法律同行、禁毒宣传教育等主题鲜明的线下活动。二是面向家长及教师开展亲职教育讲座、成长教育支持小组、家长及教师志愿者培训等方式,提升家长和教师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技巧和教育能力,发挥其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中的预防、保护、教育、监测作用。

3.运营维系“花城有爱,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志愿者队伍。招募心理、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热心公益人士组成志愿着团队,并通过建立相应的培训、激励机制对该团队进行维系,通过参与专家在线、未成人保护课堂等项目为市民提供服务。广泛发动未保委成员单位、社会团体集体加盟,开展丰富多元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4.依托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手机端应用开展“花城有爱,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服务。中标承接机构委派专职人员依托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开发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手机应用端开展网络咨询、维权上报、活动招募等在线服务。定期策划、编辑、发布活动资讯、案例故事、专栏文章等,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工作。

5.配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个案案例集编审工作。

中标承接机构需按照要求配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个案案例集编审工作,挑选优秀案例,并就案例进行论证,对案例的撰写、编印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并对全部案例进行素材整理。

(六)具体指标

中标承接机构在项目周期内需完成指定的服务指标。

1.按要求常态开展热线服务,每周在热线线上服务时数不少于304小时,全年运用专业知识开案辅导个案数不得低于360个。

2.3月至8月期间,通过热线辅导和团体辅导开展阳光备考人群减压心理辅导服务。阳光行动期间开展不少于10场团体减压服务,累计服务人次不得低于2000人次。

3.5月最后一周开展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累计服务人次不得低于2000人次。

4.未成年人自护成长教育:结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情绪管理、防走失、防拐骗、防溺水等主题,全年开展不少于30场未成年人成长自护活动,累计服务人次不得低于1500人次。

5.青年家长亲职教育学堂:结合幼儿性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科学育儿主题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主题,全年开展不少于12场亲职教育活动,累计服务人次不得低于500人次。

6.青少年假期自护服务:每年寒暑假期间开展。全年累计服务人次不得低于300人次。

7.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的“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专家每月接听服务工作,每月专家不少于8人次。

8.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不少于15人的志愿讲师团,为“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课堂提供讲师及专业支持。

9.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处理会商会议,每次个案会议咨询服务的专家不少于3人。

10.为实施“花城有爱 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项目提供专家联络、沟通和劳务费支付等辅助支持工作。

(七)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12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19年2月28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81367890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 采购需求清单

           2. 参选文件格式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doc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