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广州段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2019-10-08 15:51:52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采购人)对2019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广州段培训交流活动的行程设计、餐饮、交通、活动、劳务等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9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广州段培训交流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2019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广州段培训交流活动的行程设计、餐饮、交通、活动、劳务等服务项目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13,2900元(壹拾叁万贰仟玖佰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4-23日
2.地点:广州市
(五)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行程设计
安排授课培训(6课时)
授课培训内容包括以下模块
(1)“一带一路”战略与中俄合作概况
(2)中俄经贸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3)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概况
(4)中俄两国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政策和举措
(5)中俄两国文化差异对经贸合作及创业发展的影响
(6)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培训
(7)创业案例分享
2.观摩交流
(1)按照旅游、计算机技术、教育与文化交流等3个项目领域,走访企业和孵化器、商业机构。
(2)举办“中俄青年企业家俱乐部创业导师与学院交流(6课时)”
(3)安排团组拜会当地政府部门(至少2场)
3.用餐:
(1)俄罗斯嘉宾(司局级及以下人员):12人×9.5天;
(根据穗财编﹝2015﹞178号,参照外宾标准执行,每人每天300元)
(2)每日矿泉水:10元/人/天×12人×10天;
(3)交流餐:300元/人/餐×15人×1餐;
(根据穗财编﹝2015﹞178号,外宾宴请费每人每次300元)
4.车辆租赁:
商务客车(22座):1辆×10天;
5.活动安排:
(1)活动交传翻译费:1人/场×8场;
(2)活动资料物料费:25套;
(3)安排场地:1场/天×8场;
(4)专家讲座:6课时;
(5)参访安排等;
6.劳务费:
陪同翻译费:1人×10天;
(六)其他要求
1.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该项目餐饮标准必须参照市财局规定要求,不超过定额价格。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3.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具备志愿服务物料设计制作经验,有类似项目物料制作经验者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7:30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后在指定时间内,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512室黄小姐处,请在寄件人处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578号五楼
联系人:温小姐
电 话:020-81367816
七、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参选文件格式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