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简介
来源:基层改革进行时2021-11-23 10:08:13
一、共青团改革脉络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同十七届团中央书记处班子集体谈话,明确了共青团工作的关键和根本;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原则和重要政策。2015年7月,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发出了群团改革的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2015年7月6日至7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吹响了共青团改革的冲锋号;2017年4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并明确了共青团在规划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我国青少年事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同十八届团中央书记处班子集体谈话时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共青团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2019年五四前夕,总书记出席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全面阐明新时代共青团改革发展的基本遵循。
着眼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分析共青团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团中央书记处提出了深化县域基层组织改革的有关考虑。党中央对县域团的基层组织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7月,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审议《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方案》;2019年10月,团中央选取了10个省份的20个县(市、区)启动首轮改革试点。
今年1月,党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群团工作汇报时,明确要求认真谋划和推进“十四五”时期群团改革,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持续用力,不断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要求,团中央在总结评估首轮20个试点县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经报请中央领导同志同意,5月底已正式印发。本轮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各省上报的名单,初步确定298个市(地、州、盟)的600余个县(市、区、旗)作为试点地区、超过全国县级行政区总数的20%。

着眼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分析共青团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团中央书记处提出了深化县域基层组织改革的有关考虑。党中央对县域团的基层组织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7月,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审议《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方案》;2019年10月,团中央选取了10个省份的20个县(市、区)启动首轮改革试点。
今年1月,党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群团工作汇报时,明确要求认真谋划和推进“十四五”时期群团改革,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持续用力,不断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要求,团中央在总结评估首轮20个试点县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经报请中央领导同志同意,5月底已正式印发。本轮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各省上报的名单,初步确定298个市(地、州、盟)的600余个县(市、区、旗)作为试点地区、超过全国县级行政区总数的20%。

2021年5月团中央印发《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我市天河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是进入了这轮600余个县(市、区、旗)298个试点区名单。
二、本轮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内涵
团中央在《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本轮改革以健全联系青年、服务大局的组织体系为着力点,以破除“机关化”作风和“行政化”依赖为主要任务,以共青团在县域强化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为基本目标,围绕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等四个方面10条具体工作举措,推进改革落实落地。
(一)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
1.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
2.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
3.健全县域团的组织体系。
4.推进资源配置方式社会化。
(三)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
5.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
6.改进团员政治教育和实践育人机制
7.改革团的激励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
(四)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
8.推动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实效。
9.强化县域团教协作机制。
10.改进团的领导管理机制。
三、改革推进机制
本轮改革试点为期半年至1年,边改革、边评估、边销号。改革试点由团中央统筹、省级团委负总责、市县两级团委一体抓落实,试点县(市、区、旗)党委具体领导实施。
根据时间安排,团省委将分别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最终评估。2021年12月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可申请认定为提前完成本轮改革任务;评估为“一般”和“较差”的,重点督促推进。2022年5月开展最终评估,全面评估本轮改革试点进展成效。评价等次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评估结果向相关省、市、县党委通报。
(来源:基层组织建设部)
二、本轮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内涵
团中央在《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本轮改革以健全联系青年、服务大局的组织体系为着力点,以破除“机关化”作风和“行政化”依赖为主要任务,以共青团在县域强化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为基本目标,围绕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等四个方面10条具体工作举措,推进改革落实落地。
(一)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
1.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
2.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
3.健全县域团的组织体系。
4.推进资源配置方式社会化。
(三)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
5.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
6.改进团员政治教育和实践育人机制
7.改革团的激励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
(四)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
8.推动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实效。
9.强化县域团教协作机制。
10.改进团的领导管理机制。
三、改革推进机制
本轮改革试点为期半年至1年,边改革、边评估、边销号。改革试点由团中央统筹、省级团委负总责、市县两级团委一体抓落实,试点县(市、区、旗)党委具体领导实施。
根据时间安排,团省委将分别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最终评估。2021年12月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可申请认定为提前完成本轮改革任务;评估为“一般”和“较差”的,重点督促推进。2022年5月开展最终评估,全面评估本轮改革试点进展成效。评价等次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评估结果向相关省、市、县党委通报。
(来源:基层组织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