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举行广州青少年纪念五四运动103周年活动中央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

 

2022-04-11 17:10:44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采购人)拟举行广州青少年纪念五四运动103周年活动中央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现就项目进行采购,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单位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举行广州青少年纪念五四运动103周年活动中央媒体宣传合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二)采购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三)项目时间及地点
1.项目时间: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地点: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指定活动地点。
(四)项目简介

                               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主题宣传报道 发布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制作视频一期 6 结合拟定的主题,以文字、图片、微视频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并在央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稿件不少于5篇;并制作一期反映广州青年运动红色历史文化印记的专题视频(3-5分钟)。
新媒体传播 传播稿件推送 10 全年对广州共青团相关工作,在央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进行刊播不少于10次,主要是以传统媒体客户端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为主。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为了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投标单位须承诺所供应的设施设备均为合格产品。
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设施设备和服务。
3.中标单位在提供设施设备和服务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我委规定,如发生违反我委规定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终止合同,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六)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从业资格,且在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注:上述四项不得更改,如有其它资质要求可适当增加)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18:00前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7,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2年4月15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
联系人:简小姐
话:1376088791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

      2.参选文件格式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2】采购需求、参选文件格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