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团一大广播剧宣传发布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2022-04-18 18:01:14
根据工作安排,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对2022年团一大广播剧宣传发布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团一大广播剧宣传发布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
2、地点:广州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2022年是建团100周年,为激励和引领广大党团员青年,进一步面向青少年做好红色文化教育宣传,切实推动团一大研究深入化、传播常态化、知识普及化,已联合有关单位策划、制作广播剧《团一大在广州》。为进一步做好团一大广播剧宣传工作,拟采购省级重点媒体宣传服务,于4月至7月开展宣传推广。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主要内容:联合省级媒体平台共同制作宣传预热音频、短视频,并在省级广播频率、公众号、视频号等多个平台播出;本次广播剧共三集,拟于2022年5月上中旬在省级广播频率黄金时段播出,每天播放一集,共三天,并于2022年7月前重播一次,扩大影响力及增加播出频率;在省级媒体平台的学习强国、新媒体APP等平台全网矩阵发布音频,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头条推文。
2.技术要求:
(1)需安排三集广播连续剧音频于2022年5月上中旬在省级广播频率黄金时段播出一次(一天一集,共三天),2022年7月前重播一次,共播出两次。每集时长30分钟内,合计180分钟内。
(2)本剧播出前,需制作宣传预告音频、短视频,并安排在省级广播频率、公众号、视频号等多个平台播出。其中预告音频每天15次,每次1分钟,播出4天,合计60次。
(3)需安排在学习强国、省级多媒体APP平台同步发布广播剧音频。
(4)需在省级及自有新媒体APP和微信公众号头条发布新媒体推文,全网矩阵发布。
3.验收标准:要求在广东省省级广播频率、学习强国、新媒体APP播出广播剧音频;并推出相关宣传。
(六)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较详细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制作单位需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8时(根据最终挂网招标时间确定)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方基本情况等材料(详见附件2需求清单+参选文件格式)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7室。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2年4月22日(根据最终挂网招标时间确定)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03会议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7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8136361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团一大广播剧宣传发布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
2、地点:广州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2022年是建团100周年,为激励和引领广大党团员青年,进一步面向青少年做好红色文化教育宣传,切实推动团一大研究深入化、传播常态化、知识普及化,已联合有关单位策划、制作广播剧《团一大在广州》。为进一步做好团一大广播剧宣传工作,拟采购省级重点媒体宣传服务,于4月至7月开展宣传推广。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主要内容:联合省级媒体平台共同制作宣传预热音频、短视频,并在省级广播频率、公众号、视频号等多个平台播出;本次广播剧共三集,拟于2022年5月上中旬在省级广播频率黄金时段播出,每天播放一集,共三天,并于2022年7月前重播一次,扩大影响力及增加播出频率;在省级媒体平台的学习强国、新媒体APP等平台全网矩阵发布音频,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头条推文。
2.技术要求:
(1)需安排三集广播连续剧音频于2022年5月上中旬在省级广播频率黄金时段播出一次(一天一集,共三天),2022年7月前重播一次,共播出两次。每集时长30分钟内,合计180分钟内。
(2)本剧播出前,需制作宣传预告音频、短视频,并安排在省级广播频率、公众号、视频号等多个平台播出。其中预告音频每天15次,每次1分钟,播出4天,合计60次。
(3)需安排在学习强国、省级多媒体APP平台同步发布广播剧音频。
(4)需在省级及自有新媒体APP和微信公众号头条发布新媒体推文,全网矩阵发布。
3.验收标准:要求在广东省省级广播频率、学习强国、新媒体APP播出广播剧音频;并推出相关宣传。
(六)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较详细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制作单位需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8时(根据最终挂网招标时间确定)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方基本情况等材料(详见附件2需求清单+参选文件格式)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7室。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2年4月22日(根据最终挂网招标时间确定)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03会议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7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8136361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2】 采购项目报价书和参选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