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友好型城市课题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

 

2022-07-25 17:17:23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对青年友好型城市课题研究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青年友好型城市课题研究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团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纵深实施的意见》提出要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良性互动。2022年6月,广州入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将从青年创新、友好和开放等多维度展开建设,实现青年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广州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和枢纽,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使命任务背景下,广州应当发挥优势、激发老城市新活力,以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为契机,营造“城市对青年友好,青年在城市有为”的环境,将广州打造成为青年湾区发展的首选地,积极引领建设粤港澳三地共融发展。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
注:总价包括全部税费。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
1.按照项目要求,形成研究成果如下:
(1)完成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广州“青年友好型城市”研究报告》。数据翔实、逻辑清晰,全面梳理、归纳广州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现状、问题、原因及对策,字数约5万字。
(2)完成一份简版决策咨询报告:《广州“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挑战与对策》,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字数约3000字。
2.其他要求:
(1)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该项目必须保留完整的实施方案及活动台账、支出签字确认表、影像照片。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
2.具备开展项目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力量、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科研院校团队或具备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资格与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团队优先考虑。
3.投标人应具备活动培训资质。
4.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12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5楼504,并在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2年7月29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楼503会议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楼
联系人:姜科
电话:020-81362748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
【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