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情况公示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2024-01-11 14:39:54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团区委申报、团市委复评,团市委书记会审议,确定拟推荐团省委审验的6个“优秀”等次团区委,现予以公示(按区序列排序):
团海珠区委、团天河区委、团黄埔区委、团南沙区委、团从化区委、团增城区委。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1日至1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团市委有关部门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黄展烽
联系电话:020-81363432
工作邮箱:tswjczzjsb@gz.gov.cn
团海珠区委、团天河区委、团黄埔区委、团南沙区委、团从化区委、团增城区委。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1日至1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团市委有关部门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黄展烽
联系电话:020-81363432
工作邮箱:tswjczzjsb@gz.gov.cn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