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1987—2002年档案移交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

 

2022-03-30 14:16:26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采购人)对“1987—2002年档案移交整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单位)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1987—2002年档案移交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4月6日
2.地点: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机关5楼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74940元(大写:柒万肆仟玖佰肆拾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于2022年9月前按标准完成1987年至2002年档案整改、解密、数字化等工作。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档案整理:对1987年至2002年各类档案材料(文书、合同、会计、会议活动业务)进行标准化整理、排序、编目编码、盖号入盒等。
2.档案数字化:对上述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加工处理;
3.档案用品:购买档案整理需要的相关物料耗材等。
4.本项目进行的工作均需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广东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管理指南》《纸质档案数字化数据质量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档案局、广东省档案局等主管部门其他技术标准的规定。
(六)其他要求
5.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须在报价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6.报价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守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报价方在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报价方与单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在采购人的档案整理及扫描加工过程中履行保密责任。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报价人必须持有保密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8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18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2年4月6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
联系人:霍小姐。
电话:81363440。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小额采购报价书
      3.参选文件格式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2】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
【附件3】参选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