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防病毒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公告栏-最新通告2021-06-23 12:31:00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采购人)对“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防病毒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公司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防病毒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5楼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为保障团市委机关在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正常使用,有效预防病毒感染,感染病毒后有相应的隔断措施,拟采购深信服防病毒设备一台。
2.交付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堡不准和行业标准;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安装与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承担相关责任。供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承诺函。
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用户方临时使用。
(六)其它要求
报价方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保证质量地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原厂项目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10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1年6月25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81366778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3.投标方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防病毒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5楼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为保障团市委机关在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正常使用,有效预防病毒感染,感染病毒后有相应的隔断措施,拟采购深信服防病毒设备一台。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交付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堡不准和行业标准;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安装与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承担相关责任。供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承诺函。
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用户方临时使用。
(六)其它要求
报价方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保证质量地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原厂项目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510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1年6月25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号楼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81366778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3.投标方基本情况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3: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参选文件格式和投标方基本情况等材料